被拆迁人,跟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效吗?

如题所述

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具体要看协议条款以及该开发商是否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追问

谢谢您!

手上就只有几套预售合同,拆迁合同被开发商换钥匙收回。我是被拆迁户,安置的房屋也是在原址上。这种情况开发商私自卖了我期中的一套房子,我想起诉开发商,这种情况法院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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