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要到公证处公证,公证处是怎么知道你有几个兄弟姐妹的啊?

父母过世了,曾有遗言要把房产留给我,但公证处要我们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来按手印表示同意,我要问的是:公证处是怎么知道你有几个兄弟姐妹的?如果少来1、2个不行吗?因为他们在遥远的外地,来一趟很不易。
问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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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户口簿了解;通过侧面走访了解;通过父母单位或者居住管理单位了解。
公证处可以通过派出所,单位,居委会等方式核实到你家的人员情况,建议如实向公证处说明继承人的数量,否则不但给公证处带来麻烦,而且会导致你的财产继承出现问题,兄弟姐妹可以随时起诉你隐瞒继承人。所以,最好是如实的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告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心,而让事情变得比较复杂,如果自己的兄弟姐妹们,是自愿放弃这份遗产的话,是可以让他们写一份放弃遗产的声明,这样的话,是比较合理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有了这样的一个地方, 能够让我们的财产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证明,是比较合理的一个渠道,也是对于人民群众的一种尊重和保护,所以,当需要公证的时候,是可以去房产局进行公正的,公正的费用,是比较少的,所以大家不要太过于担心了,有时候,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房产产权问题,有时候也需要去公正的,所以大家可以及时的去公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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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7
法定继承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你的情况是父母死亡 你想继承。那就是你父母所有的孩子都到公证处去填写《放弃继承权声明》来声明自己不继承房产。你说的有的人道远去不了。那就让他在他所在地的公证处 办理一份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把公证书邮寄给你。你拿到你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公证处就可以了。想隐藏子女数量 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公证处的公证员会调查你的亲属关系。并让你开亲属关系证明。比如在你家的街道开 或者村里开 或者你父母的原单位开。你是逃避不了的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6
可以让你外地的兄弟姐妹在当地做一份弃权声明书公证,然后把公证书邮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他们就不用到场了。
公证处可以通过派出所,单位,居委会等方式核实到你家的人员情况,建议如实向公证处说明继承人的数量,否则不但给公证处带来麻烦,而且会导致你的财产继承出现问题,兄弟姐妹可以随时起诉你隐瞒继承人。
第3个回答  2011-01-03
回答一:通过户口簿了解;通过侧面走访了解;通过父母单位或者居住管理单位了解。
回答二:不来的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邮寄放弃继承公证书
第4个回答  2011-01-03
父亲去世,属于父亲的财产继承即开始,现在继承人之一想要取得父母房产,因为该房产不是母亲一个人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办理过户。该房产中一半为父亲的财产,对于该财产所有继承人均有权继承,继承人有:母亲、三儿三女。

房产证改成妻子的名字,是可以的,但应当丈夫同意,如果丈夫已经死亡,如果其他继承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可以过户。参考文献:西安解媛律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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