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什么情况下按最高售价、平均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计税销售额?

~~比如企业对外投资、交换的产品是按照最高售价来计税的,那么有哪些情况是按照平均售价和组成计税价格来计价呢?谢谢一楼的回答~~~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三种情况,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其他视同销售的情况按平均售价计算增值税。

消费税从高计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换生产资产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扩展资料: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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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4
计算增值税有以下二种:
一、当市场上无同类销售产品参考价格时用 组价,售价=成本*(1+10%);
二、当同种产品采取销售不同数量价格也不同这类销售方式时,用平均价格,是用《加权平均价格》

计算消费税有如下三种:
一、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税法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三、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第2个回答  2011-01-03
增值税 一.当市场上无同类销售产品参考价格时用 组价,售价=成本*(1+10%);
二.当同种产品采取销售不同数量价格也不同这类销售方式时,用平均价格,是用《加权平均价格》!
消费税 一.当不同应税消费品成套销售时候按 《最高价格》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共同销售,期末企业无法准确划分各自部分销售额的,统一按消费税《最高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完毕~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6
国税发〔1993〕156号规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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