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走高速怎样计费?

如题所述

正常装载不超限的车辆,以车货总重和行驶道路基本费率为依据计算通行费。 如货车超过认定标准,则被视为超限车辆,车货物总重超限部分将额外计费。

(一)合法装载车辆

根据实际车货总重,小于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计费;5吨至1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1.5线性递减到0.09元/吨·公里计费;15吨至3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6元/吨·公里计费;大于30吨的车辆按30吨计费。

(二)超限运输车辆

按照车货总质量超总轴限(或总质量限)的不同分别确定:

1.对超限量小于10%的超限超载车辆,按照合法装载车辆的基本费率进行计费。

2.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超限1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1.2计,其余部分按上述“(一)”的规定计。3.超限30%-50%(含50%)以内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2计。

4.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3计。

5.超限100%以上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4计。

(三)其它规定

1.集装箱车辆的收费维持现行收费方式和标准不变,对进出宁波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的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2.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行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含)的情况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车货总质量超限30%以上的车辆,按超限车辆的收费方法收取通行费。

3.实施计重收费后,各高速公路的隧道、桥梁叠加部分和代收费的方式和标准维持不变。温州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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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0
在全国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货车按照载重等级分类收费。
高速公路过路费征收标准:
货车2吨以下:
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0.5一元公里。
G2京沪高速,0.34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0.33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1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0.5元一公里。
货车载重2吨-5吨:
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1元一公里。

G2京沪高速,0.47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0.66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2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1元一公里。
货车载重5吨-10吨(含):
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1.5元一公里。
G2京沪高速,0.61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0.99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3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1.5元一公里。
货车10吨-15吨(含):
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1.8元一公里。
G2京沪高速,0.81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1.97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3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2元一公里。
货车载重15吨以上: 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这几条高速,都是按照公里收费,2元一公里。
G2京沪高速,0.81元一公里。
G4京港澳高速,2.5元一公里。
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这条高速是按照次收费,30元一次。
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2元一公里。
第2个回答  2017-12-27
(一)合法装载车辆

  根据实际车货总重,小于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计费;5吨至1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1.5线性递减到0.09元/吨·公里计费;15吨至3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6元/吨·公里计费;大于30吨的车辆按30吨计费。

  (二)超限运输车辆

  按照车货总质量超总轴限(或总质量限)的不同分别确定:

  1.对超限量小于10%的超限超载车辆,按照合法装载车辆的基本费率进行计费。

  2.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超限1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1.2计,其余部分按上述“(一)”的规定计。3.超限30%-50%(含50%)以内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2计。

  4.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3计。

  5.超限100%以上的车辆,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上述“(二)”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4计。

  (三)其它规定

  1.集装箱车辆的收费维持现行收费方式和标准不变,对进出宁波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的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2.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行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含)的情况下,免收车辆通行费。但车货总质量超限30%以上的车辆,按超限车辆的收费方法收取通行费。

  3.实施计重收费后,各高速公路的隧道、桥梁叠加部分和代收费的方式和标准维持不变。温州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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