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的职工被单位辞退,在单位工作6年,是否也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题所述

对于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了六年的职工,如果被单位辞退,他们是否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这取决于辞退的原因。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可能不会有经济补偿或赔偿。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能有权获得赔偿金,该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他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结来说,如果公益性岗位的职工被单位辞退,他们是否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辞退的具体情况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