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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该如何处罚?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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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23-12-15
【答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或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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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
专项资金用途
怎么
处罚
答: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
专项资金该如何处罚
答:
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排污费的排污费征收
使用
管理条例
答: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
什么是排污税
答:
排污费是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范畴的环境费,可对于抗缴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
,环保
部门可依法采取增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强制性措施,但是作为行政收费立法层次较低。而排污税则体现国家意志,除了采取收取排污费的上述措施,还可以通过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冻结纳税人的存款账户和扣押、查封纳税人...
浙江省排污费征收
使用
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答:
第二十九条 排污者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一)不依法缴纳排污费的;(二)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三)
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挪用
专项资金
违法了什么规定
答:
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综上所述,挪用
专项资金的
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
处罚的,
在认定该罪名时要注意与挪用资金罪区别开,注意他们是特别与一般的关系,要认真区分,正确辨别,不要弄混了。网页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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