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拆迁款怎么分

如题所述

婚姻法规定当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而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受到大家的重点关注,而房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住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很多人对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么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屋分割是怎样的呢?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29
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的部分,将其他亲人如父母、孩子应得的部分划开。再次,原则上按夫妻一人一半分配拆迁款,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仲裁机关仲裁分配。如一方抚养孩子,可要求多分。一方是婚姻过错方(有外遇等)另一方可要求多分。
第2个回答  2017-08-29
这个有两点,

第一:房屋是在你们夫妻共同名下还是长辈名下,如果是共同名下,则按办理分配,

如果是在长辈名下,则基本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