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耽误阅读时间,我把事情简单叙述一下:
中午放学后,学生A,学生B在学校吃没回家,老师出去吃饭,老师刚要吃饭,学校内发生打人事件,学生A被早早就来上学的学生W用抬水的棍子把头给打破了(近日学校修缮,暂时没有大门,学生自由出入,值班老师仅是吃饭的功夫就有学生钻空子早早到校)
老师联系双方家长到校处理,打人家长只是安慰了一下自己的孩子,被打人家长很不满意,要求到医院治疗(不同意本地就医),老师于是当着打人家长(打人孩子的父亲)的面训斥打人的孩子,结果刚说几句,就被打人家长挑理了,说老师说话不好听,立即呵斥老师,并要动手打老师,问:
1。老师被家长打伤,家长应受怎样的惩罚?
2。老师如果还手,把家长打伤应改受到怎样的惩罚?
3。老师与家长打起来,那个人的责任大?
请有关法律人士从现在的法律角度考虑一下这个问题,老师可以不可以还手打家长?不胜感激!
家长已经动手打了,问题如何搁置?
打人的孩子才一年级,被打的也是一年级,打人的孩子用棍子猛打其头部,都打出血来了,还曾扬言:打坏了,他给治!
面对这样一个孩子,老师连严厉批评的资格都没有么?家长就此动手打老师,老师就等着挨打?然后进入漫长的法律维权么?老师如果还手了,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