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过世后,儿媳妇有权利可以继承房屋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婆婆的遗产,但是,也不是所有情况下儿媳妇都不能继承。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另外,儿媳妇还有一种可以获得公婆遗产的情况,那就是公婆生前留有遗嘱,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遗产赠与儿媳。这种情况下,儿媳妇就可以通过公婆遗赠的方式获得遗产。,(一)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二)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三)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四)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五)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六)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一方在婚前发生继承,婚后实际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不属于,除非夫妻双方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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