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但是上班了 不发工资

如题所述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上班,自然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自己的劳动从单位获取相应的工资报酬,所以看重的肯定就是工资福利了。而现实中,就有可能出现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的情况,此时对劳动者来讲无疑损害很大,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做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签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需要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工资,此时也是不合法的,自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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