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2010届毕业生想投靠父母落户,应该用些什么手续办?能办吗

如题所述

1、从开发商处取得—产权证、发票;或评估报告,契税票据;
2、原籍的户籍材料(主要是体现有无工作证明、前科、是否合法公民等材料)
3、原派出所的证明(无前科、非邪教成员的合法公民)
4、手写落户申请:如本人与妻子、儿女迁至哈市欲长居,为方便工作、上学特迁到此。
5.买卖合同
6、以上所有材料和原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丧偶的需要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流程
到四处领取落户申请表,到房屋所在派出所由片警填写落户申请表,所长审批意见后,市公安局户籍处受理,户籍处片警核实(经济来源、前科)核实后通知领取准迁证,回原籍申请原户口注销,带注销材料由房屋所在派出所建立档案。
7落户人须提交一寸黑白照片(办理身份证使用),落户人必须无工作单位,如有工作单位须办理下岗证明,如超生人口落户,需备有超生罚款单。落户人可为产权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1 7周岁以下子女需要出生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需要出生证明;
2 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需要把一方的户口签到登记地的另一方处;
3 如果户籍上标明无前科和不参加邪教组织的需要盖两个章(户籍章和公章)
4 农业户口的无土地证明需要村和乡分别证明盖章
5 非农业户口需要当地劳动局出具无工职证明或者单位的下岗证明;户口上职业为空白的需要户籍证明上标注无业并且户籍盖章(户籍员名章)或者把户口改为无业;户口标明无业的,不需要在开证明;
费用:评估费:评估额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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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2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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