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母亲没有户口孩子可以上户口。根据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新生儿可以上在父母任一方户口名下。
一、孩子上户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
二、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三、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
出生登记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户口登记需要的材料:
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法定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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