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弄虚作假,骗去教师资格证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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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2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还需没收假证书并将使用假证书人员的个人信息加入“限制库”。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您好!
目前教师资格证已经进行统考
都是有档案进行备份的,需要参加考试才可以获得证书
考试科目如下
幼儿园: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等13个学科。
好好备考的话机会还是很大的
您可以通过笔试、面试的考核,然后进行认定,领取证书
希望对您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以第188号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
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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