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行驶怎么处罚

我在右转时占用了非机动车道,请问相应的处罚是什么啊,依据!谢谢!
在右转的之前就占据了非机动车道,从非机动车道上实现的右转!

相应的处罚是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计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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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7

1、违法名称:占道行驶

2、违法代码:1018

3、违法行为: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4、违法处罚:150元

5、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占道:占用城市道路,一类是单位和个人通过合法手段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管理[1]部门通过现场勘查,在确定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卫及邻里关系的前提下,允许个人或单位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即为合法的占道审批。另一类则是没有经过依法审批,单位或个人随意侵占城市道路,占为己有,为己所用的现象。

参考资料:交通安全-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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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7

只有在侵占应急车道时才会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且,对于占道行驶行为,我国仅有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惩罚。占道行驶,右侧超车,无论在哪个地方,这两种行为都屡见不鲜。占道并不仅仅是指机动车到与非机动车道的侵占,也包括,快慢车道、公交车道、应急车道的侵占。这往往会导致车辆追尾、车辆相撞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参考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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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6

占道行驶处罚:

一般情况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惩罚。只有在侵占应急车道时才会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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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5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三十六条和第九十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机动车由虚实线驶进非机动车道的前提有5项:

1、在非机动车道一侧有停车位;

2、在非机动车道一侧有停车站;

3、在非机动车道一侧有出入口;

4、车辆为紧急避险,如原来通行的车道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以及道路原因不可通行等;

5、此处有交警指挥。必须是有以上五种情况之一,才可以驶入非机动车道。机动车按照规定借用非机动车道通行时应当避让非机动车,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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