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2015年7月在长春工作,公司给缴满一年社保,2015年7月考上白山市事业编,10月开始上班,社保8、9两个月未交,由于事业单位社保没开始统一缴费,我的社保该如何续接?是等单位开始交的时候个人把之前漏缴部分补齐还是现在就每个月自己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