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协调不成,怎么办?

自行车撞到我车门上了,交警判了我全责并扣了车,我陪对方去医院看病费用全部我垫付2600元做了核磁CT什么的,检查结果是没什么问题,只是额头的上部发际线处缝了2针(对方强烈要求医生缝针),后来我打电话问对方有什么要求我会尽量满足,对方一直不说也不解决,因为急用车我就缴了押金先提了车。一个月后,协调此事的交警约我们去交警队和谈此事,对方说堵车迟到一个多小时,去了1男2女共3个人,到了以后就嚷着事情没完,还得看病,并且强烈要求恢复现场拍摄照片,当得知我的车已经提走,他们大喊大叫,当交警给他们看我的押金条时,他们拿了就跑,2个女的已经跑出门外,男的被2个交警堵住了,没有跑出去,一个女的看事情不妙,坐在地上就又哭又唱……我不活了,我就死在这里了……不能活了…….。和解不成,交警就让我先走了,现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了,我全责,对方有一年的诉讼期,请懂的朋友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2、现场处理。3、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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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在交警管理部分调解不成的话,交警部门会发给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的书面材料。双方当事人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这时候就需要保存好责任认定书、治疗费发票、病历资料、交通费等费用发票、责任方垫付凭证、工资收入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有保险的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定损,然后起诉到法院并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
第2个回答  2021-03-25
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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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12-30
遇到这样撒泼的,没办法只能拖着了,让他们去诉讼好了. 让交警把押金条帮你要回来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9-09
找律师,采取法律手段,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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