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的历史

如题所述

中世纪(Middle Ages)(约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主要是西欧),自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数百年后起,在世界范围内,封建制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公元1453年)之后,资本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中世纪”一词是15世纪后期的人文主义者开始使用的。这个时期的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统治。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科技和生产力发展停滞,人民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纪或者中世纪早期在欧美普遍被称作“黑暗时代”,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
中世纪史,也叫中古史,由于概念不同,对世界中古史的起讫年代的认识也不同。国内过去传统上定上限为476 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下限为1640 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这是以革命夺权为标准划线,现多不用。现在教科书将下限定为15 世纪末地理大发现之前,但上限仍为五世纪。
封建制度的形成、发展和解体是这一时期欧洲历史的主线。但是世界各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当西欧在5世纪刚刚进入封建社会的时候,中国早已在500多年以前走完了超过1000年的封建社会历程。(注:这里的“封建社会”,不是我们通常与“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相提并论的“封建社会”,而是指分封制下的社会。主要是夏、商、周三朝,以西周最为典型。这种社会与欧洲的封建社会基本一致)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一直到公元9世纪,绝大多数的近古(Late Antiquity)学者都按照圣奥古斯丁的观点,认为人类是处于历史的第六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即《圣经》在“启示录”里预言的“末日”,故而有黑暗之意;一个被历史学家普遍接受的说法是,“中世纪黑暗时代”这个词,是由十四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学者彼特拉克所发明的。他周游欧洲重新发掘和出版经典的拉丁和希腊著作,志在重新恢复罗马古典的拉丁语言、艺术和文化,对自公元四一零年罗马沦陷以来的变化与发生的事件,认为不值得研究。人文主义者看历史并不按奥古斯丁的宗教术语,而是按社会(学)的术语,即通过古典文化、文学和艺术来看待历史;所以人文主义者把这900年古典文化上发展的停滞时期称为“黑暗的时期”。   彼特拉克把欧洲历史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古罗马与古希腊时期;二是“黑暗时期”。人文主义者也相信,总有一天罗马帝国会再次兴起,重新恢复古典文化的纯洁性。14世纪末与15世纪初,人文主义者们认为一个现代时期(Modern Age)已经开始了,所以从逻辑上来讲,一个“中世纪”已经形成了。   因此,自人文主义者起,历史学家们对“黑暗的时期”和“中世纪”也多持负面观点。在16世纪与17世纪时基督教新教徒的宗教改革中,新教徒也把天主教的腐败写进这段历史中。针对新教徒的指责,天主教的改革者们也给出了一幅与“黑暗的时期”相反的图画:一个社会与宗教和谐的时期,一点也不黑暗。而对“黑暗时期”,许多现代的负面观念是来自于17、18世纪启蒙运动中的康德和伏尔泰的作品中。
19世纪初,浪漫主义运动转变了这种对“黑暗的时期”负面观念一边倒的趋势。它给出了一幅祥和的图画:社会和环境的和谐,扎根于大自然的生活;同时也回应启蒙运动中的理性主义以理性完全超越感性的作法,以及由正在兴起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环境破坏与污染。浪漫主义者对待“黑暗时期”的观点,仍可以在今天的一些庆祝那个时期文化活动与节日中,通过所展示出来的风俗与发生的历史事件中看到。
浪漫主义运动后的19世纪下半叶,考古学取的了很大的进展,许多不为以前的学者所知的历史文献与文物被挖掘和整理出来。而1939年发现的公元625年左右的萨顿骺(Sutton Hoo)宝窟,以及中世纪研究的著名学者查理哈斯金(Charles H. Haskins)的研究发现,使得“黑暗时期”看上去不再是一个合适的词汇。20世纪中叶以后,在英语国家中的专业学者文献里,“黑暗时期”这个词渐渐地消失。   查理哈斯金写道:“历史的连续性排除了中世纪与文艺复兴这两个紧接着的历史时期之间有巨大差别的可能性,现代研究表明,中世纪不是曾经被认为的那么黑,也不是那么停滞;文艺复兴不是那么亮丽,也不是那么突然。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之前,有一个类似的运动,即便它不是那么广传。
所以,原来的“中世纪黑暗时期”现被改为专指公元410年(或455年)到公元754年(或800年)这段欧洲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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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7

    欧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大约在十四世纪十五世纪左右,因为奥斯曼等国对古丝绸之路的封锁,使得欧洲各国大力发展航海贸易,并大力提倡对外掠夺.
    2/3/4
    当时欧洲大陆主要是由法兰克王国和神圣罗马帝国(为德国的前身,第一帝国)两个主要国家存在,而当时欧洲大陆真正能称的上皇帝的只有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又分裂成上百个小的公国,虽然这些公国的国王都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存在,但皇帝大都没有自己的实际权利,很多皇帝都是诸侯选举产生的!

    皇帝只能算是个头衔!!而且必须是教皇加冕的!!其他的王国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所以自然也不能称做皇帝了!(同样,拿破伦担任法兰西皇帝也必须得要由教皇加冕,英国到现在也只能说自己的君主是伊丽沙白女王,而不叫女皇)

    十二到十五世纪,神圣罗马帝国总共有这么几个王朝:
    法兰克尼亚王朝 1027-1133 (这个王朝的皇帝是拥有实际权利的)
    苏普林堡家族 1133-1155
    霍亨斯陶芬王朝 1155-1209 1220-1312
    韦尔夫王朝 1209-1220(家族的一分支成为英国王室汉诺威王朝)
    卢森堡王朝 1312-1328 1355-1452
    维特尔斯巴赫王朝 1328-1355
    哈布斯堡王朝 1452-1806(中间有几次断开的,后来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后,家族成为奥地利帝国皇帝,奥匈帝国皇帝,其中一分支也是西班牙国王)

    似乎没有女性皇帝,其中我所知道的:霍亨斯陶芬王朝是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灭亡的,其他几个王朝是因为继承人问题、封国问题、或者得不到一公国的支持而退出历史舞台的(但并不意味着就此灭亡)

复制黏贴的非原创,原回答者庵宗瑞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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