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一等残废军人去世后其家属应该享受什么样的优抚政策?

请问一下,我哥哥是一级残废军人,今年去世的,除了可以领取12个月的抚恤金以外,我父母和他女儿每年还可以领取额外的费用,领取的标准是什么?
领取的标准是什么?大概每人每年是多少钱?这个标准在哪里查到?

第1个回答  2014-11-13
按新旧伤残等级套改方案,一等伤残套改三级伤残。
第二十七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城镇籍病故军人遗属费每年5820元,农村籍每年3780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