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分房没分到房,即设房补也没住房公积金。离退人员这历史遗留下问题怎么办,

福利分房没分到房,即设房补也没住房公积金。离退人员这历史遗留下问题怎么办,

胶东在线消息近日,一网民通过本栏目留言咨询:我1996年参见工作,1998年房改的时候没分到房子,后来自己买房时也没享受到任何补贴,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
市房管局回复:我市目前已经停止住房福利性实物分配,代之为住房货币化分配,住房货币化分配通过三条途径:
一是1995年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是1998年起随工资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三是1999年出台政策,对于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对1998年前工资中未包含的住房补贴部分给予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已参加房改的应扣除原享受的工龄折扣部分,未参加房改的职工在符合兑付条件时全额兑付。在职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一般由所在单位测算挂帐,挂帐期间不计利息。可以给予兑付挂帐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的情况有:
1、离退休的;
2、2年后换购住房的;
3、购买商品房的;
4、离职的;
5、1999年以后去世;
6、调离本市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原挂帐的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随工资介绍信将挂帐数额介绍到调入单位,待符合发放条件时,由现单位为职工兑付一次性住房补偿。事业单位在职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和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包括绩效工资,边远地区津贴。在扣款栏中分为扣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事业单位不管是在职人员或者是退休人员,其工资中根本没有房补这一项,也没房补这一说法。我认为题主所说的房补,应该是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按在职人员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按照应发工资的12%从个人的工资扣取,称为个人部分,单位再按相同的金额进行配套,称为单位部分。
不管是单位部分还是个人部分,每月都将公积金一并存入单位为个人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主要用于职工购房或房屋装修用于住房贷款或装修贷的抵押,也可以一次性提出弥补职工购房资金或装修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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