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山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历年山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现在山东缴费基数还是执行2015年的,2016年的未公布。
2015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3128元。
缴费比例没调整,至少要等到6月调整缴费基数时可能会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养老金的领取流程一般有五步,如下所示:
第一,个人。在达到可以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向所在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领取手续,需要的申报证明材料有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填写完领取申请表,上交缴费证之后,经过一层层上级审批便可以领取到养老金。
第二,村级及乡镇办企事业单位。填写申报单,收回缴费证,并上报进行审核。
第三,乡镇及保险管理机构。收到申请之后,先进行领取资格的审查,确认有资格领取之后再上报给上级,需要上缴的有领取养老金申报名单,缴费证和缴费记录卡。
第四,区县级养老保险机构。先对领取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有审核资格之后,填写领取证,并下发给申请人;填写养老金发放记录卡,由下一级留存保管。
第五,乡镇及保险管理机构。需要在申请人的领取证上盖章,领取人在养老金发放记录卡上进行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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