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移送公安保全还有效吗

民事移送公安保全还有效吗

一、民事移送公安保全还有效吗
1、民事移送公安保全无效。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申请的查封应当解除,再向刑事附带诉讼案件的承办庭申请再次查封。因为是虽然查封是由同一法院作出的,但因为是民事和刑事两个案件,查封是不能通用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二、公安机关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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