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朱元思书》词类活用
(1)任意东西(“东西”:名词作动词, 往东西飘 逸)
名词作状语,就是指名词放在动词的前面,对这个动词起着直接修饰或限制的作用。现代汉语中,除时间名词外,其他名词一般是不能独立作状语的,但在文言文中,名词(包括普通名词、时间名词和方位名词)作状语的现象却是很普遍的。根据表修饰或限制的不同情况,名词作状语可归纳为下面几种类型。
表比喻。名词状语起比喻作用,表示动作行为的特征或状态,可译为“像……那样”。
2.表动作处所。这类名词状语由方位名词充当,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可译为“在(从)……”。
3.表动作趋向。这类名词状语也由方位名词充当,表示动作行为的趋向,可译为“向(往)……”。
4.表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工具或所采取的方式依据。这类名词状语的译法,只要在名词前加上介词“用”或“按”等即可。
5.表动作行为的频率。这类状语也由表时间名词充当,译义可在时间名词加上一个“每”字即可。
6.表对人的态度。这类用法的名词状语所表示的是主语对宾语所持的态度,可译为“像对待……那样”或“当作……一样”。
7.表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
①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木兰诗》)
②朝而往,暮而归。(《醉翁亭记》)
例①中的时间名词“朝”和“暮”分别修饰动词“辞”与“宿”,表示“辞”与“宿”的时间。同样,例②中的“旦”和“暮”表示“往”与“归”的时间。
从任意东西的意境中可以看到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况,因此不能做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