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欢乐谷再通报过山车事故,共 28 人送医,4 人在ICU观察救治,景区该承担哪些责任?

10月27日事发当晚,有8名伤者第一时间由120急救车送往港大深圳医院救治,随后陆续又有人员经转运或自行前往港大深圳医院、南山医院、华侨城医院检查就诊。

10月27日事发当晚,深圳欢乐谷景区雪域雄鹰,一辆过山车在上坡时突然沿轨道倒滑和下面正在下车的过山车发生追尾,共28人送医,其中13人的伤情较重。

目前还在住院观察和治疗中的,其中有4人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他们可能面临颅脑损伤、骨盆骨折等严重伤情。

那对于目前的情况,景区该承担哪些责任?我在网上整理了一些资料,大家做个参考,主要就是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方面:

一是,在民事赔偿方面,《民法典》里讲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费用,还有就是,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这些属于直接赔偿。

你比如,其中有11位游客检查后自行离院的

这11人经检查无碍后自行离开,最多也就是皮肤擦伤、关节扭伤之类的,有的可能几乎没有明显伤情。针对赔付方面有医疗费,包括检查和买药发生的费用,基本上在2000元左右吧(拍摄CT的费用较贵)。

再大概算算4位进入ICU的伤者,就拿误工费和护理费参照标准计算。大家都知道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不一样,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没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假设一天的误工费是631元,都进ICU了怎么也得休息一个月吧?就是21.75个工作日,误工费大概13730元;护理天数假设按照15天计算,总计5000元左右;两项费用加一起大概2万元左右。还有就是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总共来计算的话,每人获赔的金额至少需要几十万。

还有间接赔偿,间接赔偿需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才可以确定,这里就不提了。

二是,除了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还可能面临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并最终造成重伤3人以上的,还涉嫌刑法所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总之,具体的责任承担需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并不是我们看到的表面现象能够确定的责任结果。


最后我想说,深圳欢乐谷作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旅游景点,过山车也是很多年轻人和孩子们所喜欢的游戏项目,一定要注意安全,绝对不能因为偷懒或者省钱而放松对游乐实施的检查和保养,试想,如果这次事故是在过山车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那后果不堪设想,人员伤亡情况必然更加严重。

这次事故的发生无疑也给我们敲响了个警钟,提醒大家在追求刺激和乐趣的同时,游戏种类的安全考虑必须放在第1位。对于游乐园景区来讲,游乐场所是人们花钱买快乐的地方,既然收了钱,就得做好安全方面的保障,千万别让游乐场变成夺命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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