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但签了保密协议,该怎么办?

入职第一天,签了个保密协议,规定想要离职要提前六个月告知企业!目前入职两个月了,公司想和我签合同,我没签,想离职,原因是目前的工作待遇与当初和人事谈的不一致!这是个小企业,老板人事都是一个人。想离职的话,按照劳动法还是协议呢?

保密协议可以先于劳动合同订立。
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一个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添加保密条款,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单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先于劳动合同订立保密协议,只是订立了保密协议,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但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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