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师德规范存在哪些差别

如题所述

1、适用群体不同。

我国师德规范适用于从事普通教育的中小学教师,不适用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不适用于高校教师,也不适用于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适用于全体教育专业工作者,无论校内校外,也无论中小学还是大学。

2、倾向性不同。

我国大陆倾向于把教师工作看成是一种普通的“职业”,因此颁布的师德规范称作“职业道德规范”。

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它是行业自治的规范,一半是维护教育专业服务对象权益的职业规范,另一半是维持教育专业团体及其成员的利益和声誉的职业规范,较充分地体现出专业自身的诉求。

美国教育界有着更高的抱负,试图将教育工作建设成为一门“专业,所以颁布的行业伦理规范称作“专业伦理规范”。

3、性质不同。

我国大陆的师德规范由主要国家教育部和教师工会共同颁布,带有明显的官方性质,因此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国家和政府的意志,甚至包含了教师工作的政治规范等。

美国是由教师自身的行会组织制定的,存在着维护教师专业声誉和利益的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教师专业伦理视角下高校师德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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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1

中美师德规范的差别如下:

1、中美师德规范针对的职业人群范围不同。

中国师德规范针对于中小学教师,而高校教师另有规范,但是存在大量的难以归类的教育工作者。因为我国各地的教育差异较大,不同地区教师专业化程度有别,教师队伍情况也比较复杂,故我国要求的师德规范范畴更广,工作中的伦理理念与行为准则要求也较广泛。

美国师德规范的教育专业伦理,针对所有教师和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基本实现了行业伦理的全员覆盖。

2、中美师德规范的内容不同。

中国师德规范同时注重社会公德与个人私德。中国师德规范更加注重社会的需要,对师德的要求标准较高,要求教师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较其他道德规范有很高的要求,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

美国师德规范注重师生间的和谐关系,要求教师熟悉讲课内容并善于研究如何根据学生需要和水平进行课堂教学。要求在老师的带领下,教室具有良好的教学气氛。要求教师衣着整洁,上课前在门口迎候学生,制止他们喧哗嘻闹。

3、中美师德规范的提倡点不同。

中国师德标准倡导教师“做正确的事情”,部分采用了底线伦理表述,但是依然主要强调教师内在的自觉,因教师个人境界不同,实际执行时差异会很大,有较明显“思想准则”的痕迹。

美国师德规范更加关注师生之间的“关系伦理”,采用底线伦理表述,要求更为明确严谨,是一种外在规范,更近于行为准则,没有学校工作者能够自外于这些规范。

扩展资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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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09

中美师德规范的差别如下:

1、中美师德规范针对的职业人群范围不同。

中国师德规范针对于中小学教师,而高校教师另有规范,但是存在大量的难以归类的教育工作者。因为我国各地的教育差异较大,不同地区教师专业化程度有别,教师队伍情况也比较复杂,故我国要求的师德规范范畴更广,工作中的伦理理念与行为准则要求也较广泛。

美国师德规范的教育专业伦理,针对所有教师和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基本实现了行业伦理的全员覆盖。

2、中美师德规范的内容不同。

中国师德规范同时注重社会公德与个人私德。中国师德规范更加注重社会的需要,对师德的要求标准较高,要求教师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较其他道德规范有很高的要求,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

美国师德规范注重师生间的和谐关系,要求教师熟悉讲课内容并善于研究如何根据学生需要和水平进行课堂教学。要求在老师的带领下,教室具有良好的教学气氛。要求教师衣着整洁,上课前在门口迎候学生,制止他们喧哗嘻闹。

3、中美师德规范的提倡点不同。

中国师德标准倡导教师“做正确的事情”,部分采用了底线伦理表述,但是依然主要强调教师内在的自觉,因教师个人境界不同,实际执行时差异会很大,有较明显“思想准则”的痕迹。从师德涵盖的内容看,中国师德不仅有专业伦理,还有公德或政治道德和私德的内容。

美国师德规范更加关注师生之间的“关系伦理”,采用底线伦理表述,要求更为明确严谨,是一种外在规范,更近于行为准则,没有学校工作者能够自外于这些规范。美国师德规范只涉及与教师工作内容和专业知识技能相关的职业道德,而没有其它更广义的公德和私德的内容。

扩展资料:

师德规范是调节教师的行为准则,其是一种职业规范,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没有固定的形式,通常体现为教育观念、生活习惯、理想信念等。

其通过内省和信念来强化,并通过教师的自律来实现;不具有刚性的约束力,主要通过内心反省和公众舆论加以约束;主要内容是对教师义务的要求。师德标准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师德是校园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等。

颁行师德规范是以德治教的根本体现。人们常说,教师自身就是教育力量。从理论上来分析,一个教育者往往拥有三种权力:其一职位权力,它代表国家或学校管理学生,并执行教育的强制标准;其二是专家权力,作为专业人士,他们要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帮助或建议;

其三是参照权力,他们要把自己作为楷模和榜样来影响学生的发展。当然,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会走向目标的反面。因此,法律和道德是约束教师正确从教的两条准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师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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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4-21

中美师德规范存在的差别:

1、中美师德规范都在不断修订中完善和成熟

中美师德规范分别经历了四个版本的修订,这 既体现了时代变化对教师提出的要求在变化,也体现了教师职业专业性的不断提升 。当然,中美的四个版本之间,时间跨度是不同的:两国的师德规范从第一版到第四版,中国的 时间间隔是24年(1984-2008年),美国的 时间间隔是46年(1929-1975年)。显然,美国的教师专业化起点要比新中国提前了半个多世纪,同时 ,其教师专业伦理的起点较高,稳定性也比较强,1929年版本的大部分理念和内容得以保留至今。与之相比,我国师德规范的文字和内容变化还是很大的,内容正逐步从宽泛道德转向关注专业伦理,同时,“在操作性方面对教师的指导作用正逐步增强。”

2、中美师德规范针对的职业人群范围有别

我国的师德规范只针对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另有规范,[2]但大量难以归类的教育工作者(主要指编外教师、教育行政人员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因为我国各地的教育差异较大,不同地区教师专业化程度有别,教师队伍情况也比较复杂,所以相对于美国“教育工作者”的范畴更广)很难找到自己工作中的伦理理念与行为准则。美国的教育专业伦理针对所有教师和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基本实现了行业伦理的全员覆盖。

3、中美师德规范的核心理念深受各自文化的影响

中国的教育文化非常强调为师者为人处事的内在高标,认为不如此无以体现教师职业的神圣与崇高感。例如,“道德”二字,常常被解读为“得道”,即“使道得之于(诸)己”;又如,西方人往往很难理解“修身、齐家”(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行为准则)与“治国、平天下”(只有极少数人方能实现的人生目标)之间的内在关联,或者说这两类可行性和实现程度截然不同的目标何以并驾齐驱地成为绝大多数民众(包括中小学生)的人生座右铭?而中国人却能充分理解并会意其间。可见,“道德”在中国文化中,与个人的内在修养距离近,而与社会契约距离远。因此,我国教师道德规范 ,在字里行间仍然透露着对于传统道德内省式自我修养的追求,或者说很难放弃“理想的高标”,诸如“志存高远”“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等注重教师个体自我完善的表述,但这些内容显然很难直接诉诸行动。我国最新版(2008年)的师德规范,事实上完全采用了“应然”的表述,尽管省略了“应当”这两个字。当然,也有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四个版本的师德规范,已经逐步体现出从“理想高标”到“行动准则”的变化,也代表着从传统师德到专业伦理的逐步转型。

美国的师德伦理在导言中也要求“职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具备最高的思想典范”,但“对学生”“对专业”的两套具体规范却近于严格的工作契约,表述简洁,含义明确。无论是“教师对学生的义务”(8条)还是“教师对教育专业的义务”(8条),都呈现为明确的“底线伦理”——只要入职当教师就必须遵守,因为它是对于行业中从业者的行为限制。在这16条规范中,全部使用“不应该”“不得”表述,例如:在“教师对学生的义务”第六条中,更是细分为三条,涵盖了每一位教师的所有行为,所有教师概莫能外,并用三个“任何”凸现了美国教师追求教育公平的决心:“6.不应歧视学生,包括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民族、婚姻、政治或宗教信仰、家庭、社会或文化背景等方面的不公正:(1)不得把任何学生排除在任何活动之外;(2)不得剥夺任何学生的权益;(3)不得准许任何学生有特权。”从中我们可以发现美国教育中至今最为关注也较难解决的“学生构成复杂、教学难度大”的问题,与此同时,西方社会倡导的核心理念:自由、平等、公正也在其中得以呈现。这恰恰也是在美国师德规范导言中得到明确表述的内容:“保证学与教的自由,并保证所有人在教育上的机会均等。”[3]它充分强调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以及教育全程(包括教育的起点、过程、方法、结果)的公平。

4、中美两国师德规范的内容

我国第一、二版的师德规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执行教育方针,二是热爱学生,三是热爱学校。但对于教师专业活动的覆盖程度显然有所欠缺。从第三版开始,师德规范更加全面地对教师专业活动的各领域进行了规定。其内容包括教书育人、处理师生关系、提升业务水平、正确处理同事及家长关系、廉洁从教。第四版规范的内容则包括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公民守则(爱国守法)、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个人修养(终身学习)等三个方面。有学者指出,相比前三个版本,针对“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容已有增加,但依然只占到全部文本的三分之二。

美国师德规范“对学生”的具体内容的第1-7条几乎完全局限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领域,关注在师生相处时教师应如何谨言慎行,通过专业素养有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尽力保护学生在学习、健康和安全方面免受伤害”。在“对专业”的规范中则非常强调教师的入职选拔标准,不允许不合格的人进入教师队伍,借此保证教师团队的专业程度,也关注教师之间恰当的同事关系。两套具体规范的第8条均是“不能透露职业过程中所获得的学生的个人信息”。

比较而言,中国师德标准倡导教师“做正确的事情”,虽然部分采用了底线伦理表述,但依然主要强调教师内在的自觉,因教师个人境界不同,实际执行时差异会很大(或由于表述抽象,无法实践),还是有较明显的“思想准则”的痕迹。从师德涵盖的内容看,中国师德不仅有专业伦理(即职业道德,也属于公德),还有公德或政治道德(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和私德(衣着得体、作风正派等)的内容。

美国师德规范更加关注师生之间的“关系伦理”,全部采用“不得……”的底线伦理表述,要求更为明确严谨,是一种外在规范,更近于行为准则(虽然也有一定的空间可以阐释),没有学校工作者能够自外于这些规范。美国师德规范只涉及与教师工作内容和专业知识技能相关的职业道德(专业伦理),而没有其它更广义的公德和私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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