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论作答中要点写错了或写多了会不会扣分

如题所述

申论作答中要点写错了会扣分,要点写多了一般不会扣分。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具有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的功能。

考试要求:

申论考试,要求考生具有比较丰富的常识,但不会对某种专业知识特别倾斜。由于考生来自各个方面,所学专业很不相同,所以申论考试中让考生处理加工的材料大都具有普遍性、非专业性。

比如2000年考题,初看所给材料,可能以为学法律专业的考生会占便宜,其实红星新村居民状告印刷总公司的事并不是从法律角度所能解决的问题。再比如2001年考题,看似医药卫生问题,其实问题的解答与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水平高低并无关系。申论考试的试题,对学哪个专业的考生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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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5
《申论》考试中扣分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有内在因素,也有外在因素。根据对2000年开考《申论》以来阅卷情况的分析,发现扣分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题粗心大意

《申论》考试题型变化不大,但答题要求每年都有所变化。这就需要考生会审题,搞清楚试题的各种要求,以免出差错。在进入考场之后,考生因心理压力大,加之紧张,有时会因理解上的一字之差而使答题谬之千里,导致出现“跑题”、“误题”和“错题”等现象发生。在保持心态平和的前提下,在答题之前,对试卷给定的题目进行认真、周密、详细的审读,真正弄清楚每一题目的内涵和各题的答题要求。

首先审读试题的第一项要求,搞明白是“概述”主要“观点”,还是“概括”主要“问题”。“概述”与“概括”是有较大差别的。其次,真正把握住是要求提出“建议”,还是提出“对策” ;是要求写“讲话稿”,还是撰写“情况报告”。也就是说,用哪一文种来答第二题,头脑中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文种”概念。另外,对“虚拟身份”也要看清楚,明确是“政府职能办事人员”,还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是“调查组”,还是“调查组成员”,否则,身份不明确,答题扣分就是必然的了。

2007年《申论》试题中根据所报的岗位而设置了选择题。如第三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第四题仅限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可在阅卷中,发现不少考生,有的对两题都作了回答,有的应答第三题而实际上答了第四题。出现这些问题,均是审题时粗心大意造成的。例如下面这份2001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一、二题的答卷:

1. 关于概括题
PPA话题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热点”,各国对PPA的反映虽然不一样,但涉及的核心问题却是相同的,那就是对人的生命关怀的态度问题。无论是政府,还是医疗部门,或者包括医疗工作者,对人的生命的责任感问题。为什么美国联邦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把PPA列为禁药,而日本暂不采取类似“停止”、“禁止”的政策呢?其中的最大区别是对人的生命是否关怀、是否负责的大问题。
试题要求是“有条理地概括这些材料的主要内容”,而考生是概括主要问题,可见考生根本没有审清题意。这一题的分值是20分,而考生所答并非试题所问,属于跑题,扣分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2. 关于对策题
(1)立即通知全国各地医院和药品经销公司,禁止销售含PPA的药品制剂。
(2)通知各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公布含PPA药品的名称,防止大众仍误服含有PPA的药物。
(3)要求各地药品经销公司,对含有PPA药物购买者全额退款。
(4)通知有关机构加紧研制不含PPA的新感冒药品,以满足市场上的需求。
(5)要求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督和检测工作。
试题要求是“假定你是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请你就PPA风波所引发的问题提出善后处理意见。”而考生所列五条,不是以“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提意见,似乎是以执法部门对此事作处理决定。如“立即通知”、“通知”、“要求”等用语,均不是“工作人员”提“意见”的用语。答此题时,不仅弄错虚拟身份,而且文种也弄错了。

3. 关于论述题
《申论》最后一题要求写文章,这文章实际上是议论文,也是《申论》试题中分值最大的一道题。试卷对该题提出了明确而又具体的答题要求,可有的考生就是粗心大意,没有详细审题,更没有真正领会答题要求。如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第六题,在答题“要求”第2点中,明确提出“对在‘人与自然’问题上的某种错误倾向,应恰当阐述,给予澄清”。在阅卷中,发现不少考生根本忽视了这一要求。也许考生根本不知晓“人与自然”问题上有何种错误倾向,因而有意回避;也许因考试紧张而漏掉了这一答题要求。而这一点正是该题的重点,失分就成为必然的了。

二、混淆主次

在《申论》考试中,无论是阅读概括题、对策题,还是论述题,都有一个主次问题。这不仅是因为《申论》给定的材料较丰富,而且设定的“问题”绝不是一个两个。如淮河流域触目惊心的污染问题,有地方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有百姓身体健康问题,有为民请命、仗义执言得不到支持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中,有主有次,有的考生在答题中,把干部弄虚作假当成主要问题,这就混淆了主次,因为主要问题是治污。抓住了“治污”就抓住了核心。如果围绕谁来组织治污,怎样制定治污方案,如何有效执行治污方案,谁来监督治污等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治污方案和开展论述,就符合《申论》评分参考标准了。

我们还以淮河流域治污问题为例,一位考生在答第二题时,是这样设计方案的:
1. 成立淮河流域治污领导小组。
2. 深入调查,摸清淮河流域全部的污染源和因污染患病的人员数量。
3. 制定淮河流域治污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
4. 对淮河流域两岸的干部作风进行调查。
5. 发动群众揭发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按揭发问题的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6. 对因受污染的群众,给予恢复健康的物质补助。
7. 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治污、治病整改的情况,对违法、违规、违纪的有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
8. 组织淮河流域各省、市人大代表,不定期检查,听取当地人民群众的意见,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

客观地讲,这份答卷考虑较为全面、细致,所提方案不仅具有针对性,而且具有可行性。既从组织上,又从人大监督上等方面做了全局上的设计,具有大局观念,具有以人为本的理念。但是,这位考生犯了一个常见的错误,就是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把干部作风问题,群众补偿的问题等等一应俱全地组合列入进来,这实际上冲淡了主要问题,分散了得分点,重点不突出,难以得高分,是得不偿失的。

三、脱离给定材料,想当然地答题

对《申论》试题作答,一定要依据《申论》给定的材料,即便稍有游离,也可能偏题或跑题。近几年在评阅《申论》试卷中,发现脱离给定材料而想当然答题的亦不少,这也是影响得分的主要因素之一。

以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的第三题中的第(2)题为例,“根据‘给定材料5’,试分别解释‘存量土地’和‘地荒’的含义。(15分)”应该说,这是一道解释题。题目看似较简单,可考生却失分较多,分析其原因,发现不少考生是想当然地答题,没有认真、细致地阅读《申论》所给定的材料。可以说,有的考生是望文生义式的答题。在解释“存量土地”的含义时,有的考生答为:“存量土地是城市为有计划地发展和建设的需要,通过规划预备出来的土地。”在解释“地荒”的含义时,有的认为“是开发商办齐土地使用所有手续后而没有动工建设的闲置未用的荒芜土地。”这两种答题都存在明显的问题。只要认真阅读《申论》所给定的材料,就会很明显得出结论,这样答题的考生根本没有理解给定材料的意思。因为在给定的材料中,对“存量土地”和“地荒”的含义都有明确的说明。

这暴露了哪些问题呢?一是这类考生存在阅读理解能力方面的问题。二是没有把给定材料作为答题的重要依据。
第2个回答  2017-06-04
申论作答中要点写错了会扣分,要点写多了一般不会扣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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