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被驳回律师费退不退

民事案件被驳回律师费退不退

民事案件被驳回律师费是不退的。
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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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07
不退。委托律师的作用是代为处理诉讼事物,收费的目的不是保证胜诉,是因为提供了法律服务,比如书写起诉书,整理证据,代为领受提交文书和材料,替当事人与法院或对方当事人接洽沟通,在开庭中发表代理意见,辩论意见,举证质证等,被驳回并不是因为律师没有付出,是因为诉讼都是有风险的,对于结果没有人可以提前预测,因为诉讼中随时可能出现新的情况改变结局。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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