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本人是六级伤残军人我想知道伤残军人在企业退休后的待遇和标准

如题所述

【伤残军人 视同工伤 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军人)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伤残军人)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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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9
退休就是退休,领取养老金就与社保局有关;
残疾军人就是残疾军人,领取抚恤金就与民政局有关。
社保局与民政局是一个并联的部门,两种金的发放互不干扰和影响。
抚恤金不计入个人收入,养老金倒是挤入个人收入;该申请低保还是申请低保、该申请保障住房的申请保障住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9
两个不同概念,你退休的时候,不按照你是否伤残军人来计算退休费的。也就是说,不考虑你是不是伤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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