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如题所述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到当地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从而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夫妻之间感情破散想要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财产进行分割。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的话,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双方的意愿为基础的,所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女方只要房子,是可以的。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如果协议离婚的话,一般来说涉及到的问题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对这两个问题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可以持此协议及其他有关手续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四)如果经过协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话,则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如果男方对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或男方有与他人同居行为的话,则在离婚的同时,女方有权要求男方予以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在分割共同财产之外的。
2、对于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法院也将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法院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的,男方还应当予以适当帮助。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民法典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五)哪一方提出离婚从法律上来说并不重要。
(六)民事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延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我们可知,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还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证明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一)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有些情况下可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么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中有任何一方被劳动教养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由原告方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如果夫妻属于军人的话,则诉讼离婚情况就更为特殊一些了。军人在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情况而定的,有如下几点:
1、不是军人身份的对不是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起诉离婚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起诉离婚一方的住所地或者被起诉离婚一方的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
3、夫妻任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起诉离婚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几天
(一)如果双方协商好了,对离婚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走协议离婚这个程序。如果协议离婚,需要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张二寸同版照片,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一般来说,一天就能办理完离婚手续了。
(二)如果双方没有协商好,对离婚条件达不成一致意见,便可以走起诉离婚这个程序。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所属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待法院受理、开庭、法院判决。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不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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