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参保者原是国有企业职工,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就必须把档案带上一起转移。如果参保者属于个体经营者,就不需要转移档案了。
有工作单位且现工作单位是否要求调档、无工作单位即灵活就业。先到现存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开调档函。
(一)如果现在工作单位是国企或者企事业单位,具有接收档案人事权,凭现工作单位开具档案调函到档案原存档人社局办理调档手续转入现工作单位。
(二)如果单位没有接收档案人事权档案必须存入人才,否则就是死档。如果辞职,凭现人才开具档案调函到档案原存档人才办理调档手续转入先工作单现。
(三)如现工作单位无接收档案人事权或不要求档案,档案无须转递。此外,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存档。
扩展资料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