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自己带孩子回娘家住,离婚时有没有过错?

女方自己带孩子回娘家住,离婚时有没有过错?

离婚过错方是指夫妻二人中因某一人单方面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并离婚。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判定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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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28

单纯题目中所说的不能构成离婚时的过错。

答者对问题中过错的理解为“因该过错可导致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不知道是否符合提问人的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2个回答  2019-01-10
如果仅是在双方闹离婚期间女方自己带孩子回娘家住,不算是法律上的过错,一般不能据此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赔偿,但可以作为双方感情不和的一个证据。
第3个回答  2018-12-27
单单这点,难以成为离婚过错。离婚过错的认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是任意解释。
第4个回答  2018-12-19
法律没有对离婚纠纷中的“过错”下定义。一般认为,离婚纠纷中的“过错”,是指夫妻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对配偶一方实施侵权行为,导致配偶一方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行为。配偶一方的“过错”表现形式多样,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等。

女方带孩子回娘家住不属于离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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