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面积是多点好还是少点好?

如题所述

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1、土地成为农民的“固定资产”土地没有进行确权之前,没有明确土地对农民的相对权利,而土地确权之后,即使是政府征 地,   也要和农民商议,严格遵守国家征用规定,如果咱农民觉得不合适,可以拒绝,土地成为农民的   一项“固定资产”;

2、农民可放心地进行土地流转,增加收入以往农村土地没有确权之前,土地流转存在很大的信任问题,农民在承包土地时不敢确保自己能种多久,不敢承包很多年限;而土地确权之后,有利于保护农民的资产,农民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土地流转,增加自己地收入;

3、今年国家提出,无论是宅基地还是集体土地或者是集体建设用地,在确权的时候都不用征税,所以不用担心负担会加大的问题;另外,今后如果面临土地被征用的问题,也有好处;所以,确权的时候如果多出了几亩地对于咱农民而言其实算是一件好事;但问题是,一定要确保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确认,不能够是通过谎报或是占用他人土地或荒地导致的亩数增加。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

它将农村土地确权的两种模式调整为主次关系,要求总体上要确地到户。2015年1月27日,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就这一问题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条件和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作出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据此,各省市对“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相继做了严格要求。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