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2、公司员工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
3、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查。
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被辞退的职工对企业作出的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