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民的素质应该是国家的任务之一确切地说,高等教育应该作为准公共产品由政府和受益者承担,而义务教育应该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承担。公共产品理论社会生产的产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产品,另一类是公共产品。理论上,美国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率先严格定义了公共产品。在2004年修订出版的《经济学》(经济学)第17版中,萨缪尔森将公共物品定义为:“将物品的效用延伸给他人的成本为零;不可能排斥别人参与分享。
我们可以推断出公共产品的两个重要属性,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是指在公共物品既定的效用下,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改变物品提供者承担的成本,增加消费者不会降低原消费者获得的效用,消费者之间不存在公共物品消费的竞争。非排他性意味着现有消费者不能排斥其他消费者享受产品,不付费的不能被排斥。这可能是因为技术上无法实现,也可能是因为要付出更高的成本,这就是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意味着公共产品具有更大的外部效应。
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市场不可能是有效的提供者,因为公共产品的社会边际收益大于个人边际收益,而消费者根据自己的边际收益决定自己所支付的价格,而不是根据整个社会所获得的利益来定价,而那些搭便车的人不能被排除在外,理性的经济主体也不会生产这类产品,这将导致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产品的实际消费者都是理性人,必须由能够根据社会效益对所有消费者强制收费的机构提供。在现代社会,政府拥有最大的强制力,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可以用强制手段通过税收将公共产品的成本分配给纳税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因社会边际效益大于社会成本而无法通过市场有效供给的商品或服务”。严格符合萨缪尔森公共产品定义的产品很少,最典型的就是国防。一些产品部分符合公共产品的定义,即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定义,或者部分产品符合定义。这类产品被称为准公共产品。2.高等教育的性质与政府的职能关于高等教育产品性质的讨论将从高等教育产品的消费和高等教育产品的效益两个方面展开。高等教育产品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