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挂失、换卡期间需要就诊的,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复印1份《挂失申请书》,或到市医保中心开具挂失证明单,待领到新卡后可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不慎遗失或损坏IC卡时,应及时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若医保卡在挂失前被冒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参保人员在IC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医保中心不予结算。
但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参保人在医保卡丢失期间,因急诊或急救需住院,医保中心也可以特事特办,协助参保人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或家属应向医院声明患者为参保人员,并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
医保卡丢了补办流程: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医保卡丢了可以享受报销。
现阶段我国医保已经全面纳入社保范围,所以医保卡已经并入社保卡,不存在单纯的医保账户了。如果社保卡丢失或者没有社保卡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有社保卡,实体社保卡丢失。
这种情况下,说明你已经拥有了社保账户了,并且缴纳过了社保(医保)基金,这种情况下,你只需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当地行政服务大厅或者社保局进行补办登记,完成相关手续后,工作人员会给你开补办实体社保卡的文件,拿着文件到你的社保卡开户行进行补办实体卡即可,流程与挂失一张实体银行卡一样,补办完成后可以使用补办后的社保卡享受报销。同时如果不介意是否有实体社保卡的话。可以打开微信-卡包-电子社保卡,领取电子社保卡,填写相关身份信息后,即可使用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只需要打开app扫描二维码即可,使用电子社保卡比实体社保卡方便很多,同时功效一样。
2.无社保卡,但有社保账户。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单位缴纳了社保等五险一金,但是使用者没有领取实体社保卡,这种情况下,电子社保卡无法使用,但是使用者是存在社保账户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报销医保,但是必须单位和社保局开具相关证明,可以从社保账户里面直接划扣,但是过程相对麻烦,不如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当地行政服务大厅或者社保局进行开卡登记,然后到指定银行进行开户,实际操作和办一张新的银行卡一样,并且你的社保卡也具有银行卡功能,可以当作银行卡使用,开户后,一样可以在手机上领取电子社保卡,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报销。
可以,医保卡丢失或没有申请,在住院时,可以向银行申请一张临时医保卡先使用,接着马上申请正式医保卡,银行会为你联系社保局为你制卡,等正式医保卡办下来后,再把临时医保卡退给该银行,住院是可以报销的,因为只要是交纳了医保费,钱都存在你的个人医保账户里,医保卡只是体现出你的交费证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