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签订后还可以二次起诉吗

如题所述

和解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起诉,视情况而定:
1、签订和解协议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在执行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不是向法院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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