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8-16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住建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一)用人单位将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导致拖欠所带工资的;
(二)建设工程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发包人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住建局使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宣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政处罚,或者处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处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款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遵守法定程序。
因此,住建局在执法过程中,有权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