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契税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首套房契税补贴政策是个税缴纳越高补得越多。
首次购买住房,包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所谓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产权人,具体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并且这一住房产权人都要符合的条件,这样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具体如下:
1、最多可补助购房总价30%;
2、补助方式和额度为: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个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照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如果补助金额低于按揭本息额度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3、一年纳税1.8万补助7200元;
4、个税缴纳越高者,获得的补贴越多。假定一个人一个月缴纳1500元的个税,一年就将缴纳1.8万元的个税。按照个税的40%给予补助,那么他这一年就可以获得7200元补助金。而这也是有上限的,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三成。
购房契税,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首次购买住房,包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所谓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产权人,具体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并且这一住房产权人都要符合的条件,这样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首套房契税减免规定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纳税人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可减免契税;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
6、外国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驻华机构及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
7、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于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人尚健在,而根据遗嘱由其他亲属继承的,应全额征收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8、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契税款。
综上所述,契税是一种财产税,首套房的契税是按照面积来收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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