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药学(本)专业学位科目有哪几门呀

自学考试在苏州,我报的是南京医科大学 药学 本科,规定拿学士学位要有几门专业课平均分达到70分,是那几门呀?这个问题困扰我好长时间了,请各位考过的帮帮忙啊,谢谢!
不要误解了……我说的不是要考哪几门,这些在《报考指南》上都能找到的。是学位科目,应该4~5门的吧!在《报考指南》上找不到,能在《报考指南》上找到的,各位就不要写了。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来源:苏州自学考试网 【字号: 大 中 小】
[导读]南京医科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药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
(1)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二)、高级卫生经济学
(3)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物化学
(4)营养、食品与健康(独立本科段):营养学(一)、临床营养学、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
3.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
4.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5.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药学专业及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授予程序

1.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毕业后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网址:www.njmu-cec.net(请用70g A4纸下载),并于每年四月的第一周(休息日除外)携带如下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浅蓝底白上衣彩照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根据国家和我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护理学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药学专业考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报考的学位课程成绩无效,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2.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者不授予学位;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除外),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3.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
4.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一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8
科目有: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英语(二) 。
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5、医药市场营销学。
6、化学制药工艺学。
7、临床药物治疗学。
8、分子生物学。
9、药理学(四)。
10、药理学(四)(实践)。
11、药物分析(三)。
12、药物分析(三)(实践)。
13、药物化学(二) 。
14、药物化学(二)(实践)。
15、药剂学(二)。
16、药剂学(二)(实践)。
17、药事管理学(二) 。
18、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
19、毕业论文。
第2个回答  2010-12-31
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这四门。四门总分达280或三门总分达210分就能满足拿学位的条件。其他条件:自考英语达70分或者大学英语四级满425分,论文成绩达到良好。
就这么多,我今年9月份刚拿到学位证书,嘿嘿~~~~~
第3个回答  2015-08-10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来源:苏州自学考试网 【字号: 大 中 小】
[导读]南京医科大学主考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药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
(1)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二)、高级卫生经济学
(3)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物化学
(4)营养、食品与健康(独立本科段):营养学(一)、临床营养学、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
3.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
4.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5.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药学专业及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授予程序

1.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毕业后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网址:www.njmu-cec.net(请用70g A4纸下载),并于每年四月的第一周(休息日除外)携带如下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浅蓝底白上衣彩照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根据国家和我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2.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护理学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药学专业考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考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报考的学位课程成绩无效,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2.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者不授予学位;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除外),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3.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
4.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一周。
第4个回答  2010-12-28
江苏自考药学专业报考条件为:具有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类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2100805 药学(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医科大学

序号 课程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5 05522 有机化学 4
6 02087 分子生物学 4
7 02051 物理化学 5
8 03050 药理学(含实践) 5+1
9 03031 药物分析(含实践) 4+1
10 03023 药物化学(含实践) 4+1
11 03029 药剂学(含实践) 6+2
12 03049 数理统计 4
13 03034 药事管理学 3
14 05524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4
02911 无机化学(三)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4
03033 生物药剂及药物动力学 4
29655 临床药物治疗学 6
02068 人体解剖生理学 加考课程 4
03179 生物化学(三) 3
00308 临床医学概论 6
15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从第4个科目到第14个科目,不算加考的科目均属于专业课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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