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交通方面)

我在上班期间开车因公务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人现在已经出院,前后医药费花昆山五千左右。这作为驾驶员要不要承担责任的,现在老板不给我工资,说是保险赔偿不够,要我分摊。我已不做了,现在我还能不能拿到工资
还有就是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1、你可以拿到工资。
2、你作为驾驶员,只要你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你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你虽然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们已经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可以将工资单、工号牌等作为证据)。建立了劳动关系,你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包括你获得劳动报酬(工资)的权利。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也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所以你只要证明你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你的老板应该承担你开车致人损害的责任。既然是老板赔,就不能扣你工资。
你可以与你老板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亦或是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回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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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以你所说的,此交通事故的赔偿应由老板全额支付。不准扣你工资,否者,诉至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7
应当由单位来承担。
第3个回答  2010-12-27
一楼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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