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6-12
《国家电力设施安全条例》第15条一般不允许经过民宅上方的,必须经过民宅上方,通道内原有房屋的话必须拆迁,拆迁补偿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特殊情况下可以路过房屋。增加塔杆高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一般情况就是说,大部分情况下高压线下面是不允许有民宅住房的。通道内原有住房是必须拆迁的,只要不超出国家标准,高压线下面本就不能住人,特殊情况下是说少部分人,赔偿标准超过国家标准了,或者没住人的,别的特殊情况下,人家不愿意搬迁的,可以增加高度保持安全距离。当地政府每次来都是说这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没有危害。那是特殊情况下才用的标准,一般情况下谁愿意在这22万伏高压下面?出事了就是人命,赔再多钱也没用了。威胁到家人的安全,心里上压力太大了,就是拼了命他这塔也得拦着,不解决根本问题不会让他建的。不能让家人以及后人世世代代生活在恐惧中,不需要政府的高额赔偿,只想要家人能无忧无虑的过正常老百姓的生活,不会无理取闹,但是也不会牺牲家人的安全去满足国家的建设,希望上级能重视诉求,要么按照政策让搬迁,要么就把规划好的高压线路重新规划,不要经过民宅房顶上方,让农民一家老小有个安全舒适的家,谢谢领导!
第2个回答 2011-01-15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1993年3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令第8号发布实施
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