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先去世,爷爷在世时写了个遗嘱把房子给孙子,没公证,我可得到这套房吗?

如题所述

奶奶先去世,爷爷在世时写了个遗嘱把房子给孙子,没公证,孙子可得到这套房。
爷爷留下遗嘱把房子给自己。如果爷爷没有其他遗嘱,爷爷去世以后,自己就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公证,只要是爷爷自愿留下的遗嘱就是合法的。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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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6
不可以,爷爷去世,没有经过公证的口头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孙子是不能继承的。按继承法是母亲第一继承人,儿子和女儿是第二继承人。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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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15
可以的。你爷爷留下遗嘱把房子给你。如果你爷爷没有其他遗嘱,你爷爷去世以后,你就可以根据继承法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公证,只要是你爷爷自愿留下的遗嘱就是合法的。
第3个回答  2020-06-15
不一定,从法律上讲,关键要看此房产是老人的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还要看你奶奶相应部分的遗产处理如何了,如果是你爷爷个人财产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第4个回答  2021-08-01
并不是所有的遗嘱都需要公证的,因此,没有公证的遗嘱并不是全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除自书遗嘱之外,以上其他类型的遗嘱都需要进行公证,如果不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公证,则遗嘱无效。因此,如果爷爷是自己的写的遗嘱,那这个遗嘱是不需要公证的,而如果这个遗嘱是其他的几种遗嘱时,则必须进行公证,没有公证那就属于无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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