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怎样赔付

如题所述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怎样赔付
1、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的赔付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1、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2、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3、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4、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5、提供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值证明;
6、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7、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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