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单独所可以换老公和儿子名字吗?

如题所述

房子单独所有,可以换成老公和儿子的名字的,只要去房管局去更改就可以了。

另外建议还是谨慎更改,毕竟现在社会,房子还是很值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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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4
谢邀,最近邀请我回答婚姻财产问题的还真是多啊。感慨完毕。我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请看《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些规则为什么定得这么细致,是因为这些都是现实中正在发生的事,这都是人们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根据上述法律解释,结合题主所述的情况:房产证在没有加您妻子的名字前:1. 是您的个人财产;2. 您个人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能改变房产的产权,在离婚时,房产还是您的,不过要依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关于房产增值,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增值部分归您;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对应部分增值要分享给妻子。婚后房产证加上您妻子的名字,就使您妻子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婚前加名字的话,您和您的未婚妻因为没有领证,不存在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加名字视同商品房交易,那么二手房买卖所需要的税费一个都落都需要缴纳。关于是否加名字这件事需要你们共同商讨,我认为为了缔结婚姻而考虑投资买房是夫妻双方的责任义务同时也是投资机会和权利,不能只看到义务不看权利。您已经为自己投资了,您的未婚妻还没有。更为势均力敌的操作方法是您未婚妻也贷款买一套房子,哪怕小一点,也要买,那么您用您的工资还您的房子的贷款,您的未婚妻用她的工资还她的房子的贷款,都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这样操作您是否能够觉得心里平衡点呢?但是以你们目前的生活规划,这样操作的可行性可能并不高。如果并不能这样的话,此套房产属于您的婚前财产,即便您用婚后财产来还贷款的话也并不能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其实这也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如果纯从财产的角度法律的目前的分割方式还是公平合理的,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增值部分是由夫妻共同分享的。其实即便将来婚姻出现了问题,您的妻子在经济上也不会有损失。但是,重点来了。不加名字,法律上您的妻子本身就对这套房子没有产权,只有基于婚姻关系存续而带来的使用权,这是法律,其实如果你让妻子感受到了她是主人的话,她未必会这么纠结这件事,从您对问题的阐述方式到您回答其他答友的回答上来看,您很强调这房子是您的,这房子是您父母出钱买的,如果您在生活中潜移默化的把“所有权”归您这件事拼命强化,那么您就是在不停的提醒您的妻子她放弃了在缔结婚姻时为自己投资房产的权利,不是因为担心离婚后她一无所有(实际上不会),而是担心自己在这间房子里一直是寄人篱下的状态。尤其是您还让您的父母参与装修而不是让准新娘同您一起建立爱巢,这样的行为慢说是格外敏感的准新娘,就是路人也会对您缔结婚姻的诚意有些意见。我虽然是律师,但是在处理那么多纷争中发现,很多事情走到需要法律强制你怎么做的时候,都是争执双方在之前犯下了非常多处理事情的错误,这种错误可能仅仅是一种失当。我窃以为,您未婚妻如此不理智的选择婚前加名字宁可多交钱也要,或许有这种心理作祟。如果自己未来的家,自己根本就不是女主人,这样的家根本没有勇气迈进。在这个心理层面,不仅仅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而是您现在处理很多事情的方式有没有给这个准新娘她就是女主人的信心。我觉得让您的父母参与装修是准备缔结婚姻准备婚房时最容易让准新娘心寒的举动。从行为选择层面,如果经过商议仍然需要加名字的话,婚后加名字更为稳妥也方便。但是您是否能说服准新娘,取决你上面的行为是否能够得到纠正。您别再说您父母首付的逻辑了,在今时今日的房价下,现在正在置办婚房的人,有几个敢拍着胸脯说我自己没啃老。但却并没有很多人是由父母做主装修的,这是属于女主人的“关于对未来生活安排和规划”的权利。钱由谁出可以商量,但是决策权归谁,请再细斟酌。PS: 补充一点,我见过的大部分人都很排斥在婚前谈财产分配或者确权的问题,觉得这就是不想往一起过的意思,总想着分家什么的。我觉得这种思路可以理解,但是它并不一定就是健康和成熟的。包括我自己在内,我们接受的教育有很多基本生存能力的缺失,比如财商,如何管钱,如何赚钱,如何理财,如何养老,这个是在商业社会上每个人都必须要懂的基本的生存能力,经营婚姻同样需要这些知识和努力。谈恋爱的时候不仅仅要思量两个人三观是不是合适,同时智商、情商和财商,是否能够匹配。缔结婚姻的双方首先要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然后通过感情和社会契约逐渐发展成两个能够共生的小组织,如果在婚姻存续中双方不能共生,那么这个组织是不可能长久的。在结婚前,尤其是谈钱的好时候。因为按照我们中国人这样内敛含蓄的人际关系,谈恋爱的双方很少有机会谈钱。有的人在一开始看电影请客吃饭这种小事上就谈崩了,其实那就是财商差距太大,大到藏都藏不住了。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是双方因为生活习惯,家庭背景,成长轨迹和教育背景不同,财商是有很大差异的,但是因为整个交往过程中没遇上什么事情,这些差异并不会被暴露出来,所以双方都没想到过会有这么多问题。结婚后,把钱放在一起过日子的时候,尤其是再把双方父母也就是双方的原生家庭掺和进来之后,双方财商差距的根源也暴露出来的时候,很多问题都随之而来,其实这并不是很成熟很理智的相处模式。但是这就是大部分人在经历的过程,都要讨论结婚的时候才开始谈钱。如果一旦暴露出来对于金钱的意义这件事,双方是有差距的或者说是有矛盾的时候,纠结也就产生了。过往感情很深,但是放眼望去却没有未来。这不知道有多尴尬。其实这就是谈钱谈晚了的典型。更糟糕的是婚后才发现,纠错成本太高,不纠错又过得闹心。所以,在人际交往中,请不要忌讳谈钱。哪怕你真的是视金钱如粪土的文艺青年,金钱也绝对不是束缚你的枷锁,而是会带你飞翔的翅膀。别抗拒。
第2个回答  2021-12-04
房产证是妻子的名字能改为丈夫的名字。房产证从妻子名字改成丈夫名字,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费用就是工本费和印花税。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扩展资料: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第3个回答  2021-12-05
房子可以换成老公跟孩子的名字,但是要签署一个协议,本人自愿放弃房子所有权把房子给谁的协议。
第4个回答  2021-12-06
房子单独说可以换,老公和儿子的名字当然是可以的,房子既然是单独的一栋,我们也可以把老公和,儿子的名字加进去,这样不仅可以使你们家里特别的有幸福的感觉,而且会和平的相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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