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和平区五大道之常德道有腾迁或拆迁计划吗?

如题所述

  【颁布单位】 天津市政府

  【颁布日期】 19930220

  【实施日期】 19930220

  【章名】 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规划局、土地局、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劝业场地区规划管理的暂
  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章名】 关于劝业场地区规划管理的暂行规定

  劝业场地区为我市商业中心区。为提高该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价值,
  繁荣经济,促进对外开放,现对该地区的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作如下规定
  :

  一、规划管理的地域范围为以下路线圈定的地区:从大沽路与赤峰道
  交口处,沿赤峰道——南京路——锦州道——新华路——多伦道——张自
  忠路——大沽路,再到大沽路与赤峰道交口处。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
  、改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均由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报批。

  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分区规划或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作为该地区实施改造的管理依据。

  三、规划管理地域范围内现有居住建筑,在进行必要的维修或加固时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增加建筑面积。

  四、规划管理地域范围内的改造建设,以建商贸、旅游、金融、信息
  、办公、娱乐以及其他非居住性的公共建筑为主,经审批后也可建少量较
  高标准的综合性的商住建筑。

  五、规划管理地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及翻建商贸性建筑或其他
  非居住建筑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现有规划待改造的住宅等建筑物的防火要
  求,符合防火有关规定。对已改造或规划保留的建筑,还需满足卫生间距
  标准的有关规定。

  六、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其他暂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30
和平建委:目前尚无此区域拆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