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一、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三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
二、人员配备:乡村医生按所辖农业人口的1-1.5‰配备,并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三、基础设施:业务用房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供水、厕所、宣传栏等配套设施齐全。业务用房和生活用房要分开。
四、基本设备
(一)诊断室:有诊断床、候诊椅、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出诊箱、身高体重计、手电筒、有盖污物桶、等器械等。
(二)治疗室(处置室):有治疗台、观察床、急救药品柜、接种包、止血带、清创缝合包、消毒盛器、有盖方盘、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氧气袋、治疗盘、紫外线消毒灯(或车)、地站灯、输液架、至少5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高压消毒设备、有盖污物桶等。
(三)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各1个。药品:严格执行《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10年乡、村医疗机构版),至少配备80种基本药物。
(四)其它:配有电话,根据需要配备健康教育设备(电视机、DVD机)、电脑,有条件的可配备冰箱、空调等。
五、管理规范
(一)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执业资格。
(二)规章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明确,登记记录完整。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卫生室职责任务、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和便民措施,公开预防保健、急救应急处理、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教育、传染病登记报告、处方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各类制度。公开电话号码,与辖区居民能够随时保持联系。
(三)有诊疗技术规范与医疗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四)建立较为齐全的基础资料。规范登记诊疗、转诊、健康咨询、上门服务、老年保健、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残疾康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进销及传染病管理等资料。
(五)设施设备专人保管、专物专用。
(六)规范药品管理。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索取合法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设专册登记;药柜由专人负责,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养护、更新。
(七)财务管理做到基本台账齐全,记录真实,收费合理。
(八)规范卫生服务行为。以保护居民健康为目标,以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为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并规范操作,尽心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村民提供优质卫生服务。
追问这个是吉林省卫生厅的文件吗?文件名称?
追答这是吉林省卫生厅的文件。是东丰县卫生局转发的,绝对不会错:
东丰县卫生局文件
东卫发[201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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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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