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家谱都是1952年出生,而社保局记录是1959年出生,相差7年之久,导致老人

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家谱都是1952年出生,而社保局记录是1959年出生,相差7年之久,导致老人无法领到退休金,大家看下下面的图片,想想办法 谢谢

原则上来说,退休年龄,应以当事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社保部门主张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

相关资料:
关于职工退休年龄的核定问题,1993年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1993年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中进一步规定,对于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照职工管理权限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对需要更改居民身份证的,要抄送职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核定退休年龄问题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追问

你知道去那里仲裁吗

追答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追问

没用

他们说不管

追答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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