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婚前按揭买的房子,房产证是我弟的名字,但是结婚证是在房产证之后办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按揭的首付,包括现在一直都在还的贷款都是我父母的钱,不过合同,发票都是我弟的名字,这样也属于我弟夫妻共同财产吗?因为都是我父母的辛苦钱,假如我弟媳妇要闹离婚,怎样才能完全保住这套房子?要是房产证改成我父母的名字行不行?还有个疑问就是婚前买房的首付是不是属于我弟个人所有?希望专业人士帮忙指点,多谢

如果房产证及发票的日期都是在结婚证日期之前,那么就是婚前财产;
婚前的按揭首付肯定是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婚后每月还款必须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还的,而不是他们夫妻俩还的,譬如:每月还款的钱都是从你父母的账户上直接转过去的,银行是有转账信息的
即便离婚,你弟媳妇最多也只能得到婚后还款钱的总额的50%,但前提她有证据证明她拿出了钱还款追问

发票是结婚前的,但是房产证是在结婚证日期之后的,还有就是所有的发票,收据,包括按揭每月的还款都是在我弟弟的名下,像这种情况能不能做为证据说明情况?要是改成父母的名字是不是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不过我打听了,现在要是过户必须要把银行贷款还完,如果结婚了好像还要夫妻同时在场才能过户,不知道是不是必须这样?如果现在做婚前公证可有用了?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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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5
结婚短期的应该可以争取回来,只要有付款证据,也可以 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就不怕分房了
第2个回答  2011-03-31
属于你弟弟的婚前个人财产,按揭属于他个人债务,这个你放心。
我从实践角度给你一些建议:
1、最好将房产证上登记为你父母和你弟弟共有。这个不难,只需要你弟弟和你父母同意,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就可以添加。
2、最好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你父母是共同还款人。
3、在你弟弟结婚前,若现在已经结婚,没关系,你弟弟和你父母去做个协议公证,证明你父母对该房屋的出资,且该出资属于你父母对你弟弟个人的赠与,其条件为给他结婚使用,你父母保留求偿权利,这个在法律上叫做附带条件的赠与。协议签署后尽快三个人去公证。这个不需要你弟媳参加,跟她无关。
4、若无法证明你父母出资,则婚前买房首付属于你弟弟个人所有。
最后一点:最好尽快办理,另外不建议完全改成你父母名字,只需要办理添加共有人即可。因为那样很麻烦,涉及到清偿贷款,银行那边比较麻烦,会造成夜长梦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25
不一定,
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按揭的首付,包括现在一直都在还的贷款都是你父母的钱,与他人无关,才可以认定是你弟的婚前财产。
房产证改成父母的名字,可以。但要付费,办个公正吧
第4个回答  2011-03-25
个人观点:房产属于你弟弟,但弟媳妇有份额在婚后的还贷的部分,事实是作为双方共同的受赠,除非有证明作为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改名字不可取,因为有共同财产部分。首付属于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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