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名下房产,爷爷奶奶和唯一的独子爸爸都不在了,孙子会继承全部财产吗?有没有奶奶的兄弟姐妹的关系?

如题所述

1、房产登记在奶奶名下,当爷爷奶奶和他们的唯一的儿子即爸爸都去世了,孙子能否继承全部财产分为两种情况:(1)若爷爷奶奶先于爸爸去世,此时不管房产是奶奶的个人财产还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均由爸爸继承全部房产。爸爸通过法定继承而来的房产是爸爸妈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爸爸去世时,只有一半份额是爸爸的遗产,对于该遗产,由妈妈和孩子(孙子)二人继承。此时,孙子只能继承1/4的房产份额。(2)若是爸爸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当爷爷奶奶去世时,发生代位继承。如果妈妈没有对爷爷奶奶尽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妈妈无权继承,则孙子继承全部房产。如果妈妈对爷爷奶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妈妈和孙子同时继承房产,孙子只能继承一半的房产份额。

2、《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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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9
你奶奶名下资产,说句简单的,只要是他的直系亲人都有权继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22
可以。是直系亲属就就行。
第3个回答  2016-04-22
应该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6-04-22
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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