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在2000年去世(当时我是10岁,监护人是母亲),留下一栋两层楼的房子。过了两年,母亲与现在的继父同居,继父有一个和前妻生的儿子,他们父子两一起搬过来住在我父亲的房子里。到2006年,继父拿出了一笔钱把房子大装修了一番。2010年母亲才与继父拿结婚证,我也一直是继父出钱供我读书。
前几天听继父说我家的房子要拆迁,如果补偿款下来会先给他的亲生儿子置办房产,然后才考虑我。我一直觉得不妥,但是我现在还在读书,经济上没有独立,读书的学费都要靠继父来出。想请问一下:我对房子的继承权有多少?我继父这样做是否侵犯了我的权利?谢谢了!
他如果只分他该拿的那部分当然可以,但是没资格侵犯我的利益!以后我自然也会好好赡养他,报他的恩
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已,这样难道有错?
追答没是没错,错在你太年轻,太易冲动。不要因为旧房子把什么都扔了,你的学习,你的母亲,还有你继父可能有他的打算,他不可能一点都不关心你的,什么时候你没有这种敌对的心态时,你就长大了。时间将证明一切,你又何必在乎一时呢?你都21了哈!
追问谢谢了,我会冷静下来,看看情况再说的
追答其实我本可以说让你争取你的权益,得到房产也不是得不到,但人往往要做最坏的打算,你也可以推测一下每个人会有怎样的结局/?你也可以听听你的亲人长辈的意见!不要一个人钻入这个好钻的牛角尖,我自己也碰到了一些忧伤,所以今天开的号,目的是真正帮别人,而不是害别人。我先睡了,你也该休息了。